2024年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13起

发布者:顾梦苏发布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10

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4年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13起,批评教育和处理316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475人,这是连续第133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9月共查处问题9954起,占当月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8.8%。9月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当月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50.1%、22.7%、15.3%。

  从查处级别看,9月,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问题1起,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62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1148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21102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4.6%。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四风”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规律特点,从场所、资金、途径等方面的隐蔽行为入手,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防止死灰复燃。要把查处问题同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从制度机制上铲除“四风”隐形变异的土壤。(陆丽环)


驰而不息纠治公款享乐奢靡问题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私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款享乐奢靡问题不放松,把严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各方面,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纠治公款享乐奢靡问题,不只是经济账,更是关系民心向背的政治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重点纠治公款享乐奢靡问题抓起。我们党对作风建设一以贯之的要求就是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把党的性质宗旨体现在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中。从井冈山时期的红米饭、南瓜汤,到延安时期的住窑洞、吃粗粮,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把能节省的每一文钱都用到建设上来”,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勤俭办一切事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是我们党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当前,党中央反复强调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这不是权宜之计、一时之需,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面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艰苦奋斗的精气神永远不能松,勤俭节约的传家宝永远不能丢。必须以更大力度纠治公款享乐奢靡问题,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厉行节约,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形成常态,更好节用裕民,以党的优良作风不断赢得群众、凝聚力量。

  这些年来,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公款享乐奢靡问题明显减少,但一些不正之风顽固复杂,由明转暗、改头换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表现。有的借公务活动之机搞“擦边”,在调研考察中安排大量与主题无关的参观活动,故意将培训安排在热门景点地区、以现场教学名义违规游山玩水,开展学习教育舍近求远“蹭旅游”,在公务、商务接待活动中大吃大喝甚至虚构接待事项报销个人吃喝费用,慷公家之慨满足个人私欲。有的打着加强党建的旗号,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党校、党群服务中心、党建主题公园等,部分场所建成后闲置现象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有的以推动发展的名义,脱离实际奢华举办各类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既缺乏实效又铺张浪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综合研判,准确把握所监督地区、单位公款享乐奢靡问题的突出表现,贯通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巡视监督等各类监督,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精准识别、从严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出重拳、下狠手,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巩固拓展公款享乐奢靡问题治理成果,要在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上齐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接待管理、楼堂馆所建设、津贴补贴发放、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不断健全,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制度之治”牵引问题整治向纵深推进。但从监督执纪等情况看,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领域存在制度盲区,有的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有的制度间协同性不够。要深入分析公款享乐奢靡问题发生的根源、规律、特点,与时俱进推动完善制度,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健全细化公务接待、教育培训、党校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举办等方面的规定,堵住制度和监管漏洞。要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督促公务接待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本领域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度执行情况要依法依规公开,借力干部群众的“雪亮”眼睛,以公开促落实、强约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真正让制度“长牙”“带电”,不断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