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联席工作会议

发布者:肖文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10

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

协同监督联席工作会议

 

911日上午,我校在石湫校区崇德楼319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联席工作会议,这是校党委《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出台后召开的首次联席工作会议。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重要论述。会上,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阐述了《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并对《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者结合各自部门的职能和学校即将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等展开了讨论。

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结合学校即将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以及省纪委监委目前正在进行的高校调研工作,就《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精神的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协同监督的工作原则。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协同监督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精神,各部门在坚守各自监督职责前提下,要积极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督机制,实现“1+1>2”效果,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进一步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学校治理效能。二是要着力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承担职能监督责任,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及时按程序如实报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联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机制对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要坚决压实协同监督的政治责任。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重要举措。学校纪委、党委工作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以强力政治监督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精神,通报了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情况。

 

肖文/  陈瑜欣/ 黄静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