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顾梦苏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336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校党委要求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启动第轮巡察工作。

一、指导思想

巡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按照“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工作要求,实行校党委统一领导、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校党委巡察组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被巡察单位认真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为推进我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党委负责和报告工作。党委书记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巡察办公室等党委部门负责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巡察办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督查等工作职责。

(三)成立巡察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党委常委担任;成员从校纪委委员、校党委部门、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等人员中抽调选配。(本轮巡察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巡察对象

巡察工作的对象和范围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含二师院、教科院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本轮巡察对象名单见附件2

四、巡察内容

对被巡察单位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四个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四)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五、巡察程序

(一)巡察准备。开展集中巡察前,巡察办向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相关部门要为巡察组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

(二)巡察进驻。察组提前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巡察组进驻巡察单位后,向被巡察单位通报巡察任务,召开有关会议并发布巡察公告,通报巡察工作计划和任务,公布巡察组联系方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巡察实施。巡察组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

(四)巡察报告。巡察进驻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巡察办公室提交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校党委召开会议听取关于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反馈和成果运用等有关事项。

(五)巡察反馈。经校党委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反馈相关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巡察反馈意见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收。

(六)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1.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委;

2.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线索,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3.其他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单位。

(七)巡察问题底稿。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形成巡察问题底稿,确保巡察报告的观点和事实有依据有支撑,并和巡察报告一同提交给巡察办巡察问题底稿内容包括问题概述、问题来源、了解过程、事实摘要及有关支撑材料。

(八)巡察整改。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将巡察整改方案报送巡察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察办。

(九)巡察公开。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巡察办应当会同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在本单位及时向党内外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十)巡察归档。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立卷归档,并及时向巡察办移交巡察档案,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密文件和材料。对没有归档的涉密材料按规定销毁。归档材料主要包括:

1.巡察组组长进驻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2.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稿

3.被巡察单位汇报材料;

4.个别谈话及座谈会记录;

5.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以及汇总分析材料;

6.有关重要的音像资料(录音、录像、照片等);

7.重要信访呈批单等信访材料;

8.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巡察情况报告

9.巡察问题底稿;

10.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材料和签收单

11.需要向纪委办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材料目录;

12.其他需要归档的有关材料

六、巡察工作方式

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12+N”种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重点是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主要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接受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的来电、来函和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根据巡察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账目、会议记录等资料,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7.召开座谈会。视巡察任务需要,可组织相关师生召开座谈 会,了解相关情况。

8.列席被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或委派组员可以列席被巡察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党政联席会等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根据巡察任务设计民主测评表,在一定范围内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部门或内设机构、与被 巡察单位有密切关联的单位进行调研,了解情况,从不同方面了解巡察对象的相关情况。

11.开展专项检查。

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其他相关规定明确的有关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是配合巡察和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明确工作纪律。巡察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制度,坚持组织原则,严守工作秘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三)落实责任追究。对巡察工作不配合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员,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关于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第五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3.第五轮巡察工作进程安排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201122


附件1


关于成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和《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巡察办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建设、整改督查等工作职责。

    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仁雷  

    副组长陈金如  

    成  员:刘守旗  周  群卜玉平  张其飞  王宵前     

    二、巡察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宵前  

    办公室副主任:庞

    办公室秘书:胡忠永

    办公室成员:周长宏  肖  文  王  超  

    胡忠永  孙  飞  朱艳文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211122



附件2

第五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第一组:

组  长: 刘继红

副组长: 刘守旗

组  员: 黄晓波  陈建琴  王  曦  李业正

      康  微  张  圆  胡忠永  

联络人: 胡忠永

被巡察单位: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第二组:

组  长: 姚振

副组长: 周  群

组  员:庞育川  张  伟  李学春  朱学伸

    回俊松  贾  怡  祖艺铭

联络人: 祖艺铭

被巡察单位: 高等教育研究所、信息化办公室

  第三组:

组  长: 刘贵友

副组长: 卜玉平

组  员: 邵红军  何  锋  徐孝彬  谢爱香

      李佶莲  苏  洋  孙  飞

联络人: 孙  飞

被巡察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3


巡察工作进程安排


一、党委常委会讨论第五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1123日)

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1129)

1.党委书记王仁雷作动员讲话

2.党委副书记潘文宣读《关于成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宣布第轮巡察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三、召开巡察工作人员培训会(1129日崇德楼318)

1.学习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

2.部署本轮巡察工作

四、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见面会(1129日)

1.1巡察组见面会在崇德楼319会议室

2.2巡察组见面会在崇德楼241会议室

3.3巡察组见面会在崇德楼242会议室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121-12日)

1.发布巡察公告(121)

在被巡察单位发布巡察公告并设立联系电话、举报信箱及电子邮箱。

2.开展巡察组进驻动员会(121-3)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巡察组组长讲话,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

3.听取工作汇报(121-3)

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单位近3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工作情况汇报,巡察组长主持,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自查报告。重点汇报所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的措施三个方面。其中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内容应不低于汇报稿总篇幅的50%

4.检查台账资料(124-12

检查被巡察单位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履责记实等会议原始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情况,工作档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财务执行情况等资料。

5.开展个别谈话(124-12

谈话对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纪委委员、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等。

6.召开座谈会(124-12

根据巡察实际情况、个别需求等,召开教职工、学生等代表参加座谈会。

7.调研走访(124-12

根据需要调研走访,对有关问题进行实际了解印证。

8.列席会议(124-12

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等有关会议。

、整理归档材料,提交巡察报告(1213-19日)

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立卷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巡察组组长讲话、巡察对象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巡察测评、巡察公告、巡察报告、巡察意见反馈、谈话记录等材料。巡察报告是巡察情况的集中展现,要着力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

、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1220-26日)

、巡察办向党委报告本轮巡察情况(1227-28日)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1229-31日)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巡察组长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将巡察整改方案报送巡察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