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反“四风”成果,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的实际体现。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守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享乐奢靡顽疾,以及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抓落实,实施责任追究。院纪委将盯紧重点人、重点岗位,高度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倒查相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院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师生监督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纪委办公室电话:025-56226172
监督检查处电话:025-562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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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