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内设机构及组织体系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0人,其中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人、纪委副书记1人。

1. 纪委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人数3人。设主任1人,纪检干部2人。案件审理处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2. 监督检查处:副处级建制,人数3人。设处长1人,纪检干部2人。

3. 审查调查处:处级建制,人数2人。设处长1人,纪检干部1人。

(一)纪委委员

纪委(监察专员办)全委会是纪委决策机构。学校纪委设9名纪委委员,其中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3人。贯彻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提高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比例。

(二)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

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一般由领导班子副职担任,其人选的提名考察,以学校纪委会同学校党委组织部为主。

在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学院等14个二级单位党组织设立兼职纪检委员。

(三)党支部纪检委员

设有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均设兼职纪检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负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要落实三为主要求,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级纪检工作职责、权限、机制和考核要求,兼职纪检委员从事纪检工作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的1/3,要提供支持保障,加大指导、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